1. 仪容标准总则
严禁男女生烫发(包括负离子烫)、卷发、染发或奇异发型,一切应以整齐、简单、朴素,便于梳洗,适合学生身份为原则。
2. 女生发型:短发为本校女生基本发型,惟可申请蓄留长发。
2.1 短发:
(1) 前额不得超过眉毛
(2) 后发不能超过衣领的一半
(3) 垂于耳边的头发不可超过脸颊下方
2.2 申请蓄留长发办法:蓄留长发的女生,必须于新学年第一周向训导处具函申请。
2.3 蓄留长发的女生,必须遵守以下发型规定:
(1) 必须把头发束成马尾或辫子
(2) 需用黑色束带(把头发处理整齐、俐落)
(3) 须用发夹者仅可以用黑色小发夹
(4) 头发不可垂于耳边
(5) 前额不得超过眉毛
2.4 须知:
(1) 学年中只有短发或长发两类,所有欲蓄留长发的女生,只能在年底假期蓄留;
(2) 申请蓄留长发又不遵守规定,经劝导后没有改善,得依校规纪律处分,并取消蓄留长发资格。
3. 男生发型:
3.1 前额不得超过眉毛
3.2 两边不得触及耳朵顶端
3.3 鬓发不得超过耳朵的一半
3.4 后发须往上修剪,成自然斜坡型
4. 脸部经常保持整洁,男生不得留胡须,男女生禁用化妆品。
5. 男女生不得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,并须时常保持清洁。
6. 男生上衣须塞于裤内;女生上衣须塞于裙内;
6.1 男女生须遵守鞋袜穿着的规定;
6.2 须整齐穿着白布鞋(树胶鞋底)
6.3 白袜(长度至脚踝上至少5cm)
7. 除了手表,男女生皆不可配带任何装饰品。
8. 违规者,得依校规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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